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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抚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林业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林业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市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件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抚州市履约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负责制定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3、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草地开发利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抚州市林业局内设处室十一个,包括:办公室、造林绿化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物保护科、自然资源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灾害防治科、机关党委。
编制人数小计4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小计12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0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24人,机关工勤人数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人;退休人数小计50人,遗属人数小计2人。
第二部分 抚州市林业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林业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抚州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7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58.9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3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9.65万元;其他收入67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1.67万元;上年结转565.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66.9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抚州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67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58.9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9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60万元;项目支出147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43.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6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43.70万元,资本性支出289.3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83.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16万元;农林水支出1801.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4.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1.65万元;其他支出67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1.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105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3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43.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7.11万元;资本性支出289.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1.3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8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1.7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抚州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43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9.65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6万元,农林水支出1326.1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9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60万元;项目支出24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8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8.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5.8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抚州市林业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抚州市林业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53.5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22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新考录8名公务员,机关运行成本较上年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56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5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车辆2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防汛物资储备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做好汛期防汛物资的购置、储备等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防汛指挥办文件要求,做好防汛物资储备
3)实施主体:抚州林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实施方案:采购防汛所需的木材,并做好贮藏、储备工作
5)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 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加大本部门防汛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积极响应防汛办工作要求,做好物质购置、贮藏、储备工作,确保汛期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抚州市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6.50万元,比上年减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上年减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预算,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三)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五)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八)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森林: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按照用途可以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能源林。
(四)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五)林地: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
(六)林长制: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附表: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足球彩票,足球竞彩网).xls